浙江擬立法規(guī)定垃圾分類投放 個人違規(guī)最高罰款三千元

發(fā)布日期:2020-09-24   來源:中新經緯

賓館、飯店、民宿等主動提供一次性消費用品拒不改正的,最高罰款1萬;個人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最高罰款3000——《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9月23日提交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從源頭減量、回收利用、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及處理等方面對生活垃圾管理進行立法。

浙江是全國唯一在城鄉(xiāng)全面推開生活垃圾分類治理的省份,至去年底,11個設區(qū)市建成區(qū)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已達88%,縣級以上建成區(qū)為78%,但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積極性仍不高,尚未成為全民自覺行為,分類準確率、回收利用率也偏低。

生活垃圾指在日常生活中或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廢棄物!稐l例(草案)》要求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分類投放,單位、個人未分類投放的,由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100~500罰款,對單位處2000~5萬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對個人處500~3000罰款,對單位處5萬~50萬罰款。實施的行政處罰將作為不良信息記入單位、個人的信用檔案并公開。

去年,浙江產生生活垃圾約2630萬噸,回收利用率僅38%,特別是快遞包裝廢棄物已成為治理的一大難題。

《條例(草案)》規(guī)定,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和有關服務提供者應嚴格執(zhí)行有關限制過度包裝的規(guī)定,減少包裝材料過度使用和包裝廢棄物產生。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組織制定綠色包裝地方標準。電子商務、快遞經營者和從事外賣服務的經營者應優(yōu)先使用電子運單、環(huán)保箱(袋)、環(huán)保膠帶等綠色包裝,積極回收利用包裝物,并建立計價優(yōu)惠機制,促進包裝減量和可循環(huán)利用。

在一次性用品使用方面,《條例(草案)》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在服務場所主動或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違者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1萬罰款。賓館、飯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服務場所經營者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消費用品,違規(guī)者由主管部門按職責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1萬罰款。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應帶頭使用利于保護環(huán)境的產品、設備和設施,提高再生紙使用比例,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不得在內部辦公場所使用一次性杯具。

責任編輯:王磊

稿件反饋 

中紙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該文章系轉載,登載該文章目的為更廣泛的傳遞市場信息,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本站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 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站只提供參考并不構成任何投資及應用建議。本站網站上部分文章為轉載,并不用于任何商業(yè)目的,我們已經盡可能的對作者和來源進行了通告,如有漏登相關信息或不妥之處,請及時聯(lián)系我們,我們將根據著作權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刪除有關內容。本站擁有對此聲明的最終解釋權。

 


 
網友評論
 
 
最新紙業(yè)資訊
訪談
紙業(yè)資訊排行
最新求購
南京中紙網資訊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2-2020 蘇ICP備10216876號-2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蘇B2-20120501 
蘇公網安備 32010202010716號
視頻號
抖音